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19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5名被告人涉嫌骗购外汇超2亿美元 上海法院开庭审理
时间:2017-01-17 09:44:35    作者:黄安琪    来源:新华社

在上海市注册多家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伪造、虚构的转口贸易单证等材料向银行办理购汇业务,赚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差价,从中非法牟利。1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骗购外汇案件。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称,自2015年11月起至案发,被告人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经事先合谋,骗购外汇共计28笔,总额2.12亿美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0万余元。

据被告人李某某供述,自己实际控制的上海公司就有十几家,另外在香港还注册了5家离岸公司。其骗汇手法为:首先选择两家离岸公司作为上下家公司、一家上海公司作为转口贸易公司,再向他人购买海运提单原件,伪造购销合同、形式发票等,然后向银行申购外汇。外汇到账后,则通过网上银行操作境外离岸公司账户进行美金购汇人民币,最后使用另一套转口贸易材料将人民币转走。

检方认为,5名被告人虚构贸易背景骗购国家外汇,或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其行为均已触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相关规定,应当以骗购外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上海市检察机关介绍,2016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以虚假跨境贸易进行骗汇、逃汇等与自贸区改革相关刑事案件共63件64人。


关注《中国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