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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高铁票遭拒 失信“老赖”主动还款
时间:2016-09-14 15:39:00    作者:周晔枫    来源:安徽省芜湖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俗话说:“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8月15日,被执行人操某急匆匆的来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说,“我今天是来交钱的,请你们把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我现在坐火车都买不到高铁票了,做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回来的,太浪费时间了…”

今年2月,该院受理芜湖某物业公司与操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操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芜湖某物业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本院向操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督促其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但操某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亦未向本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本院遂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操某因登上“黑名单”致使日常生活受到诸多限制,遂前往法院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本案得以成功执结。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院转变执行工作思路,一致要求凡被执行人在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或法定情形仍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确定的义务,依职权将被执行人全部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网络、报纸、户外广告屏、社区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公开曝光,及时向相关单位推送失信信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出行旅游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一举措赢得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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