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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快速高效执结案件 农民工送锦旗致谢
时间:2016-07-19 14:53:58    作者:顾东升 程远景    来源: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7月14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院内,欢声笑语,来自该县博望镇李庄村农民工卢松坡的家人把上书“廉明高效、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的手中,并激动的说道“感谢法院快速执行了我们农民工的案件,真是太感谢了……”

2014年1月17日上午11时左右,博望镇李庄村农民卢松坡在该镇许庄村大柳树底西南岗房地产项目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二楼平台上摔至一楼地上,造成颈椎骨折、颈髓损伤致高位截瘫、前路颈4椎体全切植骨融合内固定等多发受伤,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花费医疗费用542615.5元,另需后续医疗费用14000元,加上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达90余万元,因梁某等人系该处工程的合作开发人,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存在选任不当的过错。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梁某、武某、郭某每人分别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3%,为29202.3元,被执行人苏某、刘某、高某应分别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9%,为87607.1元。

判决生效后,上述6名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于2016年5月10日向方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高度重视,指派精干力量通过涉民生案件绿色渠道,对此案提速进行执行。执行干警韩新辉、秦向阳等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头顶烈日、冒着酷暑,不辞劳苦地深入申请人和6名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要求6名被执行人尽快按照判决确定的内容完成给付义务,可6名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不断推脱,摆出各自的困难,不想履行义务。

对此,执行干警秦向阳等人通过不懈的努力坚持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终于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在申请人主动做出让步的基础上,6月17日,被执行人梁某、郭某二人主动向法院履行了相应义务。工作取得进展后,执行干警秦向阳等人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余当事人尽快履行,通过逐个击破的工作策略,被执行人高某、刘某也于7月1日也来到法院以现金形式履行了全部义务。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武某、苏某二人,本来试图以没有经济能力、身体有病等理由搪塞应付,拖延履行,但细心的执行干警秦向阳通过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在向二被执行人再次明确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后,二被执行人看到无处可躲,遂于7月12日也将应该履行的赔偿款项全部履行。至此,该起农民工受到伤害后的维权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到位,受伤致残后给生活造成的困境得以缓解,申请人手捧着应得的赔偿款激动万分,对执行干警充满了感激之情,一再感谢执行干警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天空,并专门制作了锦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遂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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