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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证券期货纠纷解决进入ADR新模式
时间:2016-07-14 10:01:27    作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曾妍 覃开艳    来源:中国审判新媒体

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在北京共同召开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湖南分会场,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茅剑刚出席会议。湖南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湖南证监局、省证券行业协会、省期货行业协会负责人,长沙中院、芙蓉区法院、岳麓区法院、雨花区法院有关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九州证券、财富证券负责人与会。湖南省长沙市成为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31个试点地区之一。

最高法院要求,要把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为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抓手,积极发挥专门领域与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试验田”和示范作用,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要坚持依法公正、灵活便民、注重预防的原则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试点调解机构的认可和管理,健全司法确认、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示范判决、在线纠纷解决等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督促程序功能、加强执法联动、提供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保障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落实。

目前,湖南省共有A股上市公司85家,证券公司3家,期货公司3家,湖南辖区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1176.67万户。

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证券期货类民事纠纷案件133件,其中长沙地区最多,占70%。湖南证券业协会调解相关纠纷217件。

随着证券期货领域民事索赔限制逐步放开,相关民事索赔案件大幅增长,较为单一的司法救济途径已难以满足快速化解纠纷、维护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需求。

湖南法院在包括证券期货等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实践,湖南成为继北京、陕西之后的第三个小额速调机制试点地区。

近日,湖南高院民二庭正在与湖南证监局积极会商,建立以调解中心为平台的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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