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7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江必新会见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本杰明一行
时间:2016-07-07 09:35:16    作者:乔文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7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京会见了前来国家法官学院参加培训的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兼巴西国家司法培训学院副院长安东尼奥·本杰明一行。

江必新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对本杰明大法官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说,近年来,中巴关系深入发展,两国政治互信加深,人文交流频繁,经贸往来进入快车道,两国司法界交往日益紧密。此次巴西法官组团来中国国家法官学院培训,是落实两国最高法院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重要举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巴方共同努力,不断深化双方在司法领域特别是司法改革、法官培训、环境司法等方面的良好合作。

江必新向客人简要介绍了中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双方还就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交流。

本杰明感谢中方对此次巴西法官培训团的热情接待,高度评价中国司法改革尤其是法官培训方面取得的成就,并介绍了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和司法制度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国际合作局和国家法官学院有关人员参加会见。

据悉,根据去年4月两国最高法院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巴西国家司法培训学院此次派出由25名巴西各级法院法官组成的培训考察团前来中国国家法官学院进行为期两周的培训,期间还将参访部分北京和河北等地方法院。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