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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勉励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在司法实践中锻炼成才
徐家新出席座谈会
时间:2016-05-11 09:33:35    作者:乔文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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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周强、徐家新同第二批法律实习生合影。孙若丰  摄

5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共55名法律实习生进入最高法院实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全体法律实习生见面并合影,勉励他们珍惜机遇、发挥作用,在司法实践中锻炼成才。

在随后举行的第二批法律实习生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家新代表院党组对第二批法律实习生表示欢迎。他强调,广大法律实习生要以周强院长的殷切期望为动力,在司法实践中,加强磨炼、坚定信念、增长本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要把法律实习生工作进一步谋划好、实施好,培养造就更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后备力量。

徐家新指出,法律专业学生是国家法治事业的接班人,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形成了高等院校教育和司法实践教育两条战线、两个课堂,有利于培养更多应用型高素质法治人才。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0月接收首批50名法律实习生,社会各界给予积极评价,实践证明这项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

徐家新希望,各位法律实习生珍惜来到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实习的机会,努力有所作为,丰富人生经历。要加深对中国司法实践、司法改革的了解,深刻认识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增强政治鉴别力,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认同和自信。要沉下身心锤炼自我,努力提升司法实践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能力,这是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势。要认真学习邹碧华等法院先进典型的精神,明规矩、守底线,培养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徐家新强调,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要把关心、服务和管理贯穿法律实习生工作始终,努力发挥法律实习生制度的最大功效。用人部门要做好实习规划和指导,指导老师要认真负责、为人师表。要认真做好与有关高校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反馈,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起完备的工作保障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负责人主持会议,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情况,部分法律实习生代表和实习部门负责人代表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团委和实习单位负责人以及导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3月23日面向社会启动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全国59所法律院校推荐一百多名学生,其中“985”“211”工程大学41所。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确定接收55名法律实习生来院实习,为期6个月。法律实习生实行导师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经验丰富的审判长、资深审判员或者处长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活动结束时,颁发实习证书,对表现优异的实习生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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