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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来最大“盗墓案”一审宣判 法官解读
“盗墓”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时间:2016-04-15 14:25:56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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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4月14日,辽宁省朝阳市中院对建国以来最大“盗墓案”一审宣判后,主犯姚玉忠(图中白衣者)在判决书上签字。法制网记者韩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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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4月14日,辽宁省朝阳市中院对建国来最大“盗墓案”进行一审宣判现场。法制网记者韩宇摄

4月14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主犯姚玉忠等人作出一审判决。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头号主犯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追缴涉案文物32件,其中一级文物16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4件及一般文物8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77件,包括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7件、三级文物53件、一般文物3件。

“盗墓”最高刑罚为无期

据负责此次案件审理的主审法官,朝阳市中院刑一庭审判员王跃天介绍,至此,该市中院审理的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组织、领导、指挥实施盗掘行为并控制所窃取文物的主犯全部一审获刑。

“我国正在逐步减少非暴力犯罪中的死刑,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其中就包括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王跃天解释称,之所以判处姚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因为其还构成了抢劫罪。

朝阳市中院审理认为,在盗掘古墓葬过程中,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被告人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之规定,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行为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一人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据此,朝阳市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姚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判决书中显示,被告人姚玉忠指使并与被告人王井山密谋抢劫被害人冯杰文物、由姚玉忠提供抢劫费用及冯杰个人信息,负责销售抢来的文物。2014年10月26日晚,王井山纠结被告人安申明、李鹏、李学国、张宇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被害人冯杰国家二级文物两件、三级文物1件、一般文物1件,及价值7450元的财物。

古文化遗址破坏严重

姚玉忠等人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窃取了大量文物,还使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遭到严重破坏。根据判决书显示,仅姚玉忠一人参与的盗掘古文化遗址达11次、盗掘古墓葬达16次,其中三处地点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窃取一级文物两件。

判决书指出,2014年夏季一天,被告人姚玉忠纠集被告人刘民、董财、王子朋、李振军、“常三”至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镇尹杖子村曲杖子组坡地进行盗掘,姚玉忠指挥,刘民、董财、王子朋、李振军负责盗挖文物,盗得玉镯子一对。公安机关在王子朋前妻郝学艳处将玉镯子一对予以扣押。经鉴定,玉镯一对为红山文化一级出土文物。

判决书中还指出,2012年夏季的一天,被告人姚玉忠纠集被告人刘民、董财、倪尚林、姚玉飞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牛河梁遗址第四地点范围内的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牛河梁村石灰窑子村民组西梁顶处进行盗掘,姚玉忠指挥,刘民、董财、倪尚林、姚玉飞盗挖文物,未能盗得文物。经鉴定,被盗掘地点为牛河梁遗址保护区第四号地点;根据现场遗留的陶筒形器残片等判断,被盗掘地点为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积石冢;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积石冢是受国家保护的古墓葬,属于我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特别重要科学、历史、艺术价值;牛河梁遗址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盗掘行为造成遗址原历史风貌和文物本体严重损毁,相关历史文化信息丢失。

另外,在姚玉忠倒卖的文物中,价值最高的一次是130万元。判决书显示,2013年5月16日,被告人姚玉忠以130万元的价格将3件马蹄筒形玉箍和1对玉镯卖给张鹏(另案处理)。经鉴定,涉案两件马蹄筒形玉箍及1对玉镯为一级出土文物;1件马蹄筒形玉箍为现代物品。

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

据了解,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在此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觉达罗古文明相比的世界性发现,该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底,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建控地带外周边现大批盗墓痕迹,多处古墓葬群、古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珍贵文物被盗。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朝阳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并一举破获“公安部督办第一号”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共22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其中一级文物248件,二级文物142件,三级文物262件,一般文物1411件。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追缴被盗文物最多、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2016年初,朝阳市中院已就该案其他主犯姚玉飞、王子朋等人进行宣判。历时一年两个月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朝阳中院一审审理尘埃落定,共判处有期徒刑51人,其中判处本罪最高刑无期徒刑8人。其他涉案人员将陆续由朝阳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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