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间:2016-03-10 09:06:10 作者:刘曼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继2015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后,3月9日,又精选了10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这些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风格,对基本案情、法律依据、弘扬价值作了提炼。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执法办案、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重要使命。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水平,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10起案例分别从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友善互助、诚信经营、诚信诉讼、诚实守法、环境公益等不同角度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 这10起案件分别是:刘某诉刘某某、周某某共有房屋分割案,“北燕云依”诉某派出所拒绝办理户口登记案,周某诉某公安分局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案,张某等诉杨某继承纠纷案,杨某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张某诉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某船厂诉某船务有限公司船舶修理合同纠纷案,金某伪证案,高某诉上海某大学不授予学位案,某环保联合会诉某农化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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