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5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特稿 >> 正文
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繁荣法院文艺弘扬法治精神
时间:2016-01-22 14:55:46    作者:罗书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13.jpg

图为 最高人民法院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工作座谈会现场  孙若丰  摄

1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根植司法实践,大力加强和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法治文艺精品,为法治中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指出,加强文艺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地位作用、重大使命,创造性地回答了事关文艺繁荣发展的一系列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文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根植司法实践,找准发展定位,积极推进法院文艺的繁荣发展。 

周强指出,司法和文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司法和文艺都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在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传递正能量方面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法院文艺作品,可以普及和深化人们对法治的认识,促进树立法治思维、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法实践是文艺创作的重要源泉,广大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为文艺创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丰富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人民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尊重和鼓励原创精神,规范和引导形成良好的文艺创作秩序,为文艺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造导向,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加强和繁荣法院文艺创作。要着力聚焦法治、法院、法官主题,努力创作更多更好的法治文艺精品力作。要 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法院文艺创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法院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法院文艺工作者的天职。要深化对司法规律和文艺创作规律的认识,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深入挖掘和展现人性的光辉和力量。要回应时代的呼唤,与时代的脉搏共振,充分反映中国波澜壮阔的法治进程,充分反映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丰富创作手段,增强表现形式,促进传统文艺和网络文艺的创新性融合,切实提高法院文艺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周强要求,要创造条件、完善机制,为繁荣发展法院文艺提供有力支持。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法院,了解司法实践,为他们创作法院文艺作品提供有利条件。要大力培养法院自己的文艺创作队伍,鼓励和支持广大文艺爱好者围绕审判实践和法治建设进行创作。要推动优秀法院文艺作品走出去,在国际上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树立中国法治的良好形象。 

中宣部副部长景俊海在讲话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繁荣发展法院文艺创作座谈会,研究全面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对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有着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广大法院系统的文艺工作者踏着时代的脚步,讴歌时代、讴歌人民、讴歌生活,在自觉融入中国文艺发展潮流的同时,始终保持着鲜明而特殊的精神特质,创作出了一大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优秀作品,为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文艺创作空间广阔、作用不可替代,法院系统的文艺工作者大有可为,希望广大法院系统的文艺工作者传承法治文艺的优良传统,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旗帜,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文艺作品,为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在讲话中指出, 创作法治题材的艺术作品是繁荣文化艺术创作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艺术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文化部将配合法院系统做好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工作,继续支持、鼓励法治题材作品的创作,生动阐释依法治国的理念;积极与法院系统联系,根据法院系统提供的素材、案例组织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到各级法院采风、体验,共同研究确立法治题材的创作选题;根据法院系统的创作需求,培训辅导法院系统的文艺爱好者,不断提高创作能力,共同抓好法制题材的文艺创作,努力创作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的法治题材力作,为繁荣艺术创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白庚胜指出,法院文学是社会主义文学百花园中的一支独特的力量,有高度、有能力讲述好中国法治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相信法院系统能够更好地把文学艺术工作者和文学艺术爱好者组织起来,创造出更多的优秀文学作品,培养更多文学创作人才,使法院系统的文学艺术创作持续性繁荣发展。中国作家协会愿意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在发现、培养、扶持法院文学创作队伍,繁荣法院文学事业方面多做一些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主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艾克拜尔·米吉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京昆协会名誉会长孙毓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节目研发委员会执行会长陈建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艺术总监李京,《小镇大法官》编剧刘卫兵,著名导演董玲,中国广播艺术团国家一级指挥、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滕矢初,八一电影制片厂副厂长柳建伟,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副主任周由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振清先后作了发言。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倪寿明,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文艺工作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法院系统文艺创作骨干代表等参加会议。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