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15:00密云法院“司机肇事车主顶罪 被以包庇罪追刑责”案
时间:2014-04-04 17:07: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公诉机关诉称,陈某购买了一辆重型自卸大货车,雇司机葛某跑运输挣钱。2013年12月初某日,葛某驾驶该货车运输时,未及躲避撞死行人,并在事发现场第一时间将货车肇事一事告知了陈某。陈某先于警察和救护车到达肇事现场,由于葛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根本无资格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若由葛某担责,也无法进行保险理赔。于是陈某与葛某达成合意,并告诉随后到来的警察,肇事车辆是由陈某驾驶。葛某在旁假装成围观群众,随后离开。后被告人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逮捕,致使葛某未及时受到法律追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定于2013年4月118日15时在密云法院刑事法庭开庭审理,届时,中国法院网将进行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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