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4-30
星期三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管理 >> 直播预告 >> 正文
2014年4月8日15:00密云法院“司机肇事车主顶罪 被以包庇罪追刑责”案
时间:2014-04-04 17:07: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公诉机关诉称,陈某购买了一辆重型自卸大货车,雇司机葛某跑运输挣钱。2013年12月初某日,葛某驾驶该货车运输时,未及躲避撞死行人,并在事发现场第一时间将货车肇事一事告知了陈某。陈某先于警察和救护车到达肇事现场,由于葛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根本无资格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若由葛某担责,也无法进行保险理赔。于是陈某与葛某达成合意,并告诉随后到来的警察,肇事车辆是由陈某驾驶。葛某在旁假装成围观群众,随后离开。后被告人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逮捕,致使葛某未及时受到法律追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定于2013年4月118日15时在密云法院刑事法庭开庭审理,届时,中国法院网将进行直播,敬请关注。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王旭璐]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