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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工程闲置两年,先予执行带来新生
时间:2015-08-25 14:49:17    作者: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凤林    来源:中国审判网刊

“我们老百姓是相信你们法院的,你们法院代表公平公正。法律上的事情我们不是太懂,但是我们也晓得这样做是你们法院为我们好,放心你们法院执行工作我们会积极配合。”这是当事人父亲张某对芜湖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所做的认可和承诺。

2012年,张某与安徽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张某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万春街道某厂房建设工程。2013年8月,因建筑质量问题和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整个建设工程完全处于停工状态。停工以后,大量建筑材料如扣板、脚手架长期留在施工现场,给双方带来巨大损失。

2015年,经多方协调浙江某建筑公司表示愿意接手该项工程,大业公司与张某多次协商,要求张某退出施工现场项目交由该公司施工建设,先将工程盘活,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继续协商解决,但张某一直予以拒绝。建设单位遂以张某承建的厂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将张某起诉至芜湖经开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承包合同,因为情况紧急,建设单位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请求法院腾空施工现场。

在受理先予执行申请后,因为本案案情复杂,涉及的争议较多,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结,经开区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腾房公告。执行局长和承办法官多次赶到工地现场,向留守工地的人员告知法院腾空该工地的时间节点,第二次走访时在工地现场遇到了张某的父亲,耐心向其告知了案件情况,向其说明有外来公司愿意接手该工程可以盘活工程,减少因继续闲置带来的损失。经劝解,张某父亲认识到腾空场地并将工程转手出去带来的好处,张某父亲反过来劝说张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一再向执行干警表示“我们老百姓是相信你们法院的,你们法院代表公平公正。法律上的事情我们不是太懂,但是我们也晓得这样做是你们法院为我们好,放心你们法院执行工作我们会积极配合。”

8月19日,经开区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明确了执行干警的名单和具体分工。第二天上午,法院干警赶到现场,在双方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对建筑物进行腾空。执行干警将搬出来的东西放在指定地点,并进行认真的拍照、登记。整个执行过程,法院干警全程录像、拍照记录。

通过经开区法院的执行,该处施工场地得以腾空,浙江某建筑公司即表示愿意尽快进场施工,闲置两年的建设工程即将焕发新的活力,最大限度的减小了大业公司和张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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