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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星星花火 耀法路宏图
——学习邹碧华精神有感
时间:2015-05-12 14:58:34    作者: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人民法院 甄伟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你淡然的像一滴水

你勤奋的像一只蜂

你坚韧的像一磐石

你闪耀着像一颗星

你生长于小山村,当上法官,让你如此的自豪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是母亲的叮嘱,也成了你一辈子的坚守

你孜孜不倦,忘我奉献,勇当司法改革先锋

这个世界因为你的来过,必将变得更加美好璀璨

对邹碧华法官的了解来自于学习会和精心索来的图片、材料,对邹碧华精神感悟则是基于他敢当司法改革“行船者”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这是数十年如一日的执着与坚守,是无数个深夜的研习与深究,是司法改革浪头的探寻与追逐。尽管再无一面之缘,但他的事迹、他的故事、他的传说已然在脑海中刻画出了一个无比清晰的精神轮廓:首先是执着的,二十几年一挥间,从青葱年纪到两鬓苍苍、唯一不变的是他那份对党的忠诚和对法律的执着;其次是善良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接连上访,他研究了案件没有问题,他更提醒法官要善解人意,要将心比心;还有他是博学多才的,从《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到《要件审判九步法》,十余部著作,满含着是他倾尽一生的心血与年华;再有他是勇敢的,司法改革的攻坚已在路上,面对“险滩”,他勇于直上,敢于担当,以改革先行者的责任感,挑起司改先锋的重任……在车水马龙的黄浦江畔,在无数个不眠夜中,在满是书籍和思维花火的办公桌前,映入我们眼里的没有法官,没有院长,只有那一颗勤勤恳恳、鞠躬尽瘁的精诚之心!梦里千百寻,蓦然阑珊间,盼一席围坐而谈!

倾听、查阅、深思、感悟,在与邹碧华精神的交流中,心有余的为民之意和力更足的司法之能像播种一样,种在心田,生根、萌芽、茁壮的向上。沉浸于邹碧华精神,首先是时时刻刻将社会百姓利益置于心中为民之意,无论是接访花甲老人还是抚慰无助的孩子,他都毫无距离的细致体贴;无论是教导单位年轻干警还是帮助广大律师群体,他都毫不吝啬的冷暖先由他人。也许在他的世界里唯一亏欠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了吧。他曾说过:“我是一名党员,在我的世界里只有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没有个人利益”,在任何时候他都牢记着党的使命,在任何一言一行中,他都努力的践行着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是他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为民服务不是单项式,不是想想说说就完了,它需要被感知,需要有反馈,需要有效果,需要有强大的能力和先进的技术去行为、去作用。而邹碧华同志正是这样一位“打心眼里想为民服务、时时事事能为司法办好事”的法官高手。从《知行合一》到《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从上海律师服务平台的上线到司法改革先锋队的全面铺开,他刻苦钻研、笔耕不辍的坚持让人钦佩,他战必胜、攻必破的一身“好武艺”让人惊叹。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当厚德载物。邹碧华同志就是这样一位顶天立地的君子,他从各个不同的侧面为所有的法官树好了榜样。严于律己,厚德天下。

虽距离上海有千里之遥,但脑海中浮想着邹碧华法官热心接待涉诉百姓、细心处理案前案后、诚信研究法理法义的一帧帧动态画面时,感觉毫无陌生之意。在我身边同样也有许多像邹法官一样心里事里全是法的执念之人,如全国优秀法官袁建国同志、任长申同志等。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他们时刻以高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认认真真、兢兢业业;调解、审判、送达、保全、主持工作,夜以继日,二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他们始终坚定不移的法律信仰,以让老百姓在每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使命。有幸与优秀者同行,无意无形中,这些优秀的法官便成为我们身边的邹碧华,展现出我们切身感受到的触之有型、嗅之兰香的邹碧华精神。它显然并不遥远,就在我们作为人民法官并心有所属的行一事、审一案、解一结之间。

做邹碧华式法官,要有为民之心。为民就要增强群众观念,培养群众感情。坚持群众路线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周强院长所强调的那样,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实现人民性的动力源泉和思想基础,只有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可能将实现人民性转化为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真情地关心、理解、帮助人民群众;要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不要稍微有点公权力,就自觉不自觉地与人民群众拉开了距离;要始终以关心群众疾苦的真情联系群众,以切实有效的司法为民举措服务群众,以礼仪文明的司法感召群众,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机会走近司法、亲近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做邹碧华式法官,要有在职之责。“我们不做船舱里只闻风雨声的乘员,而是要时刻与风浪搏斗的水手。”这是邹碧华法官常说到的,在这字里行间所体现的也正是他作为党员、作为法官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强院长曾多次强调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担负的重大职责,坚持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每一名法官都需要勇于担当,勇于困境中找到出路、勇于困难中找到办法、勇于无望中创造可能、勇于可能中办成事情,不断开拓法治建设的新局面。更需要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不受利益诱惑,不受权势胁迫,对于挑战法治原则的人,以舍我其谁的精神挺身而出坚决斗争,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治的尊严,或许我们会因此而失去很多,甚至可能有所牺牲,但终将换来更多人对法治的信心和对法治的坚守,这是法治建设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历史责任,应当有所担当。

做邹碧华式法官,要有于法之梦。在邹碧华法官的妻子唐海琳女士的回忆中,他曾多次的感慨“碧华白天如此的忙碌,晚上还看书写作到深夜,难道他的身体是铁打的,不会累吗?”是呀,当我们曾了解到他每周都接访一次,当我们读过他那十余部司法审判著作,当我们受益于他所垫平的司法改革之路时,同样的惊讶和感慨,远远更多。不过,诚如他一直叮嘱自己的那样:“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答案不就在这里吗?累只是因为心的疲惫,在他那心有所向法治之梦里,必然不会有丝毫疲惫的存在空隙吧。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当然包含着理性和科学的法治之梦。总书记关于中国梦、“道路决定命运”、“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论述催人奋进,给人力量与鼓舞。梦想的实现需要有为了这一梦想而努力奋斗的逐梦之人,邹碧华同志正是这样时不待我、不顾疲惫的拼搏的,而这也是我们所有法律人的追赶之路。

燃一盏星星之火,照亮司法改革的前行之路。在时代变迁的大风大浪里,或许一个人的肩膀是单薄的,一颗心的方向是迷茫的,一名法官的力量是羸弱的,但是,在“燃灯者”邹碧华同志如灯塔般的指引下、照耀下,我们有理由、有信心去坚信,只要每一个法官、每一个法律人以历史参与者的责任感行动起来,默默为民,丹心向法,甘作滴水,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必能滴水相融,汇成江、聚成河,成搅动时代精神的汹涌澎湃之势。“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逐浪司改潮头的邹碧华同志身上所体现的应当是我们所有法律人应该有的大爱之心:对国家之爱,对人民之爱,对法治之爱,对正义之爱,对职责之爱。而这爱,如夏花般灿烂,香气洒满九州,飘荡中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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