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4-30
星期三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杨临萍出席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培训班结业式强调
以改革创新精神 推进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6-03 15:18:16    作者:徐超 焦明君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5月31日,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结业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结业式,为学员授课,并召开高级法院赔偿办主任座谈会,听取意见并讲话。

杨临萍指出,今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也是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政策落地10周年。多年来,各级法院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成绩斐然。发言法院总结的经验值得肯定,如安徽高院召开全省司法赔偿警示教育大会,促推作风转变;辽宁高院推行自赔案件“一把手”办理机制,压实矛盾实质化解;北京高院注重发挥司法建议效能,着力前后端并治;浙江高院数字赋能司法救助,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所提问题和建议,为今年下半年召开的工作会议打下了良好基础。

杨临萍强调,各级法院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认真落实张军院长在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推动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妥善处理刑事冤错赔偿案件,加强产权保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人民至上,树牢“如我求偿”意识,强化诉权保护、程序保障、实体救济和延伸服务。要坚持法治精神,不断健全法律适用规范体系,严肃解决程序空转问题。要坚持能动履职,做实做细赔源治理。要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工作发展。

培训班由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来自全国法院的312名学员参加培训。31家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赔偿办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