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20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首次全国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示范班
时间:2024-05-16 12:36:29    作者:赵志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加强人民法庭业务培训,提升法庭干警的执法办案、诉源治理能力与水平,最高法院举办首次全国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示范班。5月14日,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最高法院民一庭、国家法官学院负责同志,来自全国各地200名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开班式。

贺小荣强调,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重要的基层治理单位,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之一,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本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加强与基层治理单位的协同联动,注重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做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强基导向,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保障,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这个有利契机,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要积极做好司法调解,对起诉至人民法庭的纠纷,依法认真开展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同时,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依法及时受理案件,当判则判,坚决防止强迫调解、久调不决等问题,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据悉,为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最高法院计划今年完成对全国1万余名人民法庭庭长的轮训工作,后续再视情况推进全部人民法庭干警轮训。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