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6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张军会见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
时间:2023-11-29 08:54:26    作者:白龙飞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1月28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法会见前来出席第七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的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一行。

20231128214749_60298.jpg

20231128214800_39651.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会见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一行。摄影:孙若丰

张军对梅达顺一行表示欢迎。他说,在东南亚国家中,新加坡参与中国改革开放程度最深,同中国利益融合最密切。今年3月,习近平主席会见李显龙总理,共同宣布将两国关系提升为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必将推动两国战略互信不断深化,务实合作持续拓展。

张军简要介绍了中国法院当前的工作重点,并对下一阶段中新司法合作提出建议。他表示,中共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部署,中国各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希望中新双方在人工智能治理、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按照两国领导人的战略指引,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迈入新阶段为契机,推动中新法律和司法合作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

梅达顺感谢张军的会见并表示,两国司法交流合作随着两国关系的不断提升正在日益深化。两国虽然国情不同,但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相似之处,值得相互借鉴。新加坡最高法院愿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一道,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深化务实合作,充分发挥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的牵引示范效应,在持续用好各业务平台、强化人员交流培训、共同解决好跨国破产问题等方面开展紧密交流合作。

梅达顺一行还参观了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重点实验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杨万明,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新加坡最高法院大法官莊泓翔、施奇恩、艾迪·阿都拉,新加坡驻华大使陈海泉,中国最高法、新加坡最高法有关人员参加会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