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19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陶凯元出席金鸡百花电影节首届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时间:2023-11-06 10:33:13    作者:赵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1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与中国电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金鸡百花电影节首届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厦门召开,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论坛并致辞。陶凯元指出,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一项有益创举,是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平等保护多元化主体是电影艺术健康发展的现实需求,法治化、规范化是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护航科技融合是电影领域司法保护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文艺创作者、电影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保护文艺创新。陶凯元强调,保护文艺创作、鼓励文艺创新,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人民法院愿与社会各界携手同行,共同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为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贡献。

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服务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建议书》并发布8件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为具体落实司法建议,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版权协会等共同发布倡议书。

福建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康涛,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张宏出席论坛。中宣部电影局、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中国电影家协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论坛。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