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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执法 心系百姓
佳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时间:2014-08-25 09:11:12    作者:唐洪武    来源: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日前,佳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执行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到多地、多部门走访、协调,积极为当事人解决生活保障问题,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极佳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今年五月,原佳木斯铁路保安服务公司押运员林树东手持劳动人事部门的仲裁调解书,来到了佳铁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佳木斯铁路龙铁保安公司给付1999年11月至2013年5月,企业应承担的基本养老金、伤残津帖、生活护理费、交通费及安装假肢费用共计8万余元。

原来,早在1990年,林树东在佳木斯铁路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押运货物。在一次押运途中,货车行驶到京哈线某站时,由于车体编组作业,其不慎从车上掉下,将右大臂右小腿被火车压断。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生活来源,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这次经过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与被执行人达成仲裁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协议,林树东随即来到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强调本案是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有残疾行动不便,是弱势群体,要千方百计的为申请执行人着想,尽快为他解决安装假肢和生活保障问题。执行人员认真研究了生效的仲裁文书,发现文书中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具体数额,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了充分的证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执行人员冒着大雨,先后多次到佳市社会劳动事业管理局、前进地税局、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前进分局等有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核算,最终核算出了被执行人应当为申请执行人缴纳的具体数额,为申请执行人一次性缴纳了长达14年没有缴纳的养老保险。执行人员又多次到假肢厂和厂方研究安装假肢的规格、价格和有关事项,最终使申请执行人林树东戴上了新的假肢。

林树东戴上新换的假肢来到法院,对院领导和办案人再三感谢说:“铁路法官为民所想、为民所急,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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