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18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发布《军人勋表管理规定》
时间:2023-01-28 15:55:47    作者:刘济美 吴旭    来源:新华社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人勋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聚焦备战打仗主业,融入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坚持传承历史与创新发展相统一、保持特色与吸收借鉴相结合,全面构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导向明确、彰显功绩的军人勋表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营造珍惜荣誉、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局面。

《规定》是我军首部全面系统规范军人勋表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文件。坚持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加强功勋荣誉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勋表制度建设根本指导;坚持为战导向,在略章设计、佩戴顺序、佩戴数量等各个方面,突出战时,彰显战功,注重励战,着重体现作战、执行重大任务、艰苦地区服役等特殊经历和荣誉;坚持体系设计,项目设立兼顾全军共同和军种特色,内容设置覆盖功勋荣誉表彰、岗位贡献和服役奉献,样式呈现注重色彩搭配协调美观,体现全局性、整体性、协调性;坚持官兵一致,不论军官士兵、不论职位高低一律以获得荣誉、服役奉献授予略章和确定勋表佩戴排数和数量,充分彰显荣誉面前官兵一致人人平等;坚持继承创新,既注重传承我军光荣历史传统,汲取我军勋奖制度有益经验,大量运用我军红色基因元素,又积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创新发展,构建更加富有新时代特色、符合新体制特点、体现新使命要求的军人勋表制度。《规定》的发布施行,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勋表项目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的颁发授予机制、顺畅有序的供应保障机制、权威高效的使用监督机制,规范军队勋表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