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17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第五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发布
时间:2022-12-29 11:15:20    作者:吁青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2月26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这批10个案例,内容主要涉及跨境投资、跨境贸易、跨境继承,保护香港“老字号”和个人肖像权益,以及依法确认香港法院法律文书等内容,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创新、创业,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和保障的生动实践。

在香港美达公司诉深圳达菲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中,法院认为达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经全体董事同意,故撤销股东会议决议,依法保护港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过渡期内的平稳运作。魏某诉魏某某、胡某债权债务纠纷案中,法院确认香港法院作出的《讼费评定证明书》,依法支持当事人就香港诉讼产生的讼费损失提出的诉请,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内地与香港诉讼规则衔接。香港黄道益活络油公司诉深圳黄道益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综合深港两地商业来往便捷频繁及香港黄道益活络油公司字号和商标的较高知名度等情况,认定深圳黄道益公司具有攀附香港黄道益活络油公司商誉的主观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彰显法院依法对香港企业老字号实施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广东法院共审结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1.2万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552件。近年来,广东法院先后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两个三年行动方案,推出145项线上诉讼服务打造“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建立全省统一的港澳籍调解员名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