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6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设立
周强强调大力加强青年审判人才培养 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王东峰讲话
时间:2021-09-10 10:42:18    作者:孙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image.png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正式设立,周强、王东峰出席活动。丁力辛 摄

9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在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设立并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活动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青年法官实践基地作用,大力加强青年审判人才培养,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出席活动并讲话。

周强指出,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集中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证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英明正确。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设立青年法官实践基地为契机,紧紧围绕雄安新区法治建设需求,更好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强调,设立青年法官实践基地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青年法官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实践基地重要作用,加强多部门、多领域、多岗位历练,促进青年法官在实践锤炼中铸牢政治忠诚之魂、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要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雄安新区建设发展中的司法需求,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对前沿性问题和类型化案件的分析研究,为全国法院提供有益经验。

王东峰代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和全省人民,对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给予河北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青年法官实践基地揭牌运行表示热烈祝贺。王东峰说,规划建设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在雄安新区设立青年法官实践基地,为打造法治雄安、建设未来之城提供了重要平台,也为河北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法院先进经验提供了难得机遇。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建设法治河北和法治雄安。要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要紧紧扭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不断优化承接布局,搞好服务保障,强化法治支撑。要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大力支持青年法官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为雄安新区建设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主持活动并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的决定》。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省委常委、秘书长高志立出席活动。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国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出席活动并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河北高院、雄安中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干警参加活动。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