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05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强调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时间:2021-01-05 11:01:01    作者:李筱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改革成果,接续推进改革,深入推进新发展阶段司法改革,促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深化改革,开启了一场思想理论、改革组织方式、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人民广泛参与的深刻变革,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开创了以改革开放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就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接续推进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为推动新发展阶段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具体要求,结合法院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周强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及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力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要在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再接再厉、接续努力,推动新发展阶段司法改革取得更大进展。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始终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要把司法改革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谋划和推进,紧紧立足新发展阶段要求,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改革促工作谋发展,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政法委工作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改革督察,确保党中央改革部署在人民法院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周强强调,要深入研判形势任务,聚焦基础性和重点改革任务,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制度创新联动和衔接配套,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提升改革综合效能。要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要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司法便民利民,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要认真总结上海金融法院的改革建设经验,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特点,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工作。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宣传,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展现司法改革的显著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高憬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刘海泉,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贺小荣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沈亮列席会议。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