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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中院:立足审判实际 推动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时间:2020-09-06 20:31:29        来源: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工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遵义中院审判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施行。

《意见》共11条,依据《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工业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而制定,遵义中院围绕六个强化,在司法保护、法律服务、多元解纷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激发绿色食品工业发展活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公权力侵害绿色食品产业各类市场主体的私有产权,切实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依法保护绿色食品产业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利,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健全府院协调机制,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 降低企业债权实现成本,完善遵义法治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

二是强化工业园区法律服务,夯实绿色食品工业发展基础。竭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让数据跑路代替当事人跑路,提高诉讼效率。在各县的特色绿色食品产业园区设置法官工作站,实现诉讼服务联络员全覆盖。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绿色食品工业相关法律知识,提升绿色食品工业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强化产业发展司法保障,增强绿色食品工业发展动力。充分运用赤水河全流域环资审判跨省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机关的配合,打造生态环境司法遵义品牌。依法审理好绿色食品业态重大项目合作相关案件和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为绿色食品产业所需的法治环境和自然环境提供司法保护。

四是强化产品品牌培育,厚植绿色食品工业发展优势。妥善审理涉及食品专利、食品技术秘密等技术性知识产权案件,加大保护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妥善审理标识性知识产权案件和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对遵义白酒、茶叶、辣椒等公共品牌、地域品牌、驰名商标及赤水金钗石斛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力度,护航“遵义绿色食品·美好生活餐桌”形象品牌。

五是强化食品安全司法履职,严守绿色食品工业发展底线。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对审判中发现的食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在依法公正裁判的同时,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推动食品企业发展并重,依法打击涉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的违法索赔,保障食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六是强化食品行业多元解纷,疏导绿色食品工业发展纠纷。推动食品行业诉源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运用好“万人成讼率”的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主动对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涉食品行业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加强食品行业一站式解纷,做好诉讼案件分流引导,运用多种平台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或者调解不成需要审理的,迅速转由速裁法官或简审合议庭办理,方便当事人“一站式”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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