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法庭:“巡回审判点”助力企业依法维权
时间:2020-08-14 10:29:45 作者:乔元兀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8月12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泉阳法庭的法官来到北岗镇司法所的“巡回审判点”,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合调解了一起拖欠供电企业电费纠纷案件。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委派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巡回调解。 被告张某系北岗镇个体经营人员,在建设自家楼房门市的过程中,由于房屋面积较大,且室内全部采用电器取暖,从今年1月至4月份,累计拖欠电费15077.47元。经供电所多次索要,张某都以门市经营不善,手头紧为由拒不支付所欠电费。供电公司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受理此案后,泉阳法庭承办法官本着节约司法成本,及时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的原则,与北岗镇司法所联合启动了“巡回审判点”,将涉案双方约到审判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张某表示,受疫情影响,门市房的收入大幅减少,而电费数额又比较大,一次性偿还在经济上有一定困难。面对现实情况,法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 通过法官与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调解,案件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统一调解意见后,涉案双方在相关法律手续上签了字,法官当即向双方下达了带有法院电子签章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规定:被告张某依法偿还原告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电费15077.47元,于2020年10月12日之前付清。 “小案件彰显大道理。”在这起并不复杂的案件中,抚松县泉阳法庭结合审判实际,在注重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等司法实践中,灵活启动基层“巡回审判点”,并把“府院联动”“诉调对接”等机制引入其中,在坚持“善意、文明、公正、高效”的“人文司法”理念的同时,实现了司法确认与速裁审理无缝衔接,为企业在经济建设中稳步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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