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万余条 四男子获刑
时间:2020-07-28 14:51:34 来源: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近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审理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被告人蔡某、钱某、汪某、李某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蔡某、钱某、汪某、李某均为房屋销售或房屋装饰、装修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多年经营与房子相关的业务,有稳定的客户来源。为进一步“拓宽”客户群,自2018年起,四人陆续利用所谓的行业“潜规则”牟利,即与产业链上、中、下游的房地产销售公司、装修公司、中介公司等相互提供、交换各自的客户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自2018年以来,四人先后非法获取安吉县40多个小区居民共计1.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居民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和部分房屋所在地点、房产面积、成交价等个人财产信息。其中,蔡某以营销为目的,非法获取个人信息4790条,获取个人财产信息1000余条,向他人赠送个人信息1000余条。 “自从我买了这套新房子后,就经常接到陌生电话和大量短信。”受害人王女士说,“骚扰内容多是强制推销和不明链接,对方明显对我家房子的位置、户型等情况非常了解,包括个人信息他们都知道。” 之后,蔡某等人被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钱某、汪某、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蔡某因属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四名被告人在归案后均坦白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和予以从宽处理。结合四被告人所获取的信息仅用于扩大自己的销售业绩,并未用于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合议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案件宣判后,蔡某、钱某、汪某、李某四人均表示服判,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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