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06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乌鲁木齐中院:“云间庭审”助力防疫审判两不误
时间:2020-07-22 11:01:48    作者:朱立伟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出现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当即启动了严密的疫情防控措施。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疫情防控期间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高效快捷解决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7月19日,乌鲁木齐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使用“云间庭审”系统审理了两起涉合同类案件。主审法官与书记员以“云庭审”的方式实现“三地连线、音视频同步、同框开庭”。法官通过大屏幕隔空问话,把握庭审节奏。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依次有序进行。

0.5.jpg

7月19日下午,一起涉及管理费及场地费欠付的挂靠合同纠纷案件在乌鲁木齐中院科技法庭准时开庭。参与线上庭审的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清晰明确地陈述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流畅。最终,本案当庭实现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远程签字的方式进行了确认。

借助“云间庭审”,乌鲁木齐中院将审判执行工作由线下转至线上,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云间庭审”优势,让网络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