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法院:53.6万元执行到位 获赠锦旗表谢意
时间:2020-06-05 10:39:28 来源: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6月4日,当事人王某专程将两面锦旗送到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激动地说:“在抗击疫情最艰难的时期,法官为我追回50多万元的欠款,我实在是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2014年9月,陈某向王某借款73.6万元,并约定2015年1月还款。陈某还款20万元后,要求延期两个月偿还剩余欠款,但却迟迟未履行。王某经多次催要无果,于2018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陈某偿还剩余借款53.6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肯偿还,王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证,发现陈某早在王某起诉前就已离婚,且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妻子所有,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接到王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得知陈某名下有一辆汽车尚未过户登记,便立即扣押了被执行人车辆。 迫于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陈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对陈某释法析理,并告知逃避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促使陈某将剩余的53.6万元欠款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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