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3-29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北京三中院试水“无人记录”庭审,审案平均时长缩短46%
时间:2020-03-28 15:01:47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适用独任制在线审理了一件民事案件,在没有书记员记录的情况下,通过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笔录,实现庭审过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现,首次试水“无人记录”的庭审方式。

image.png

信息化建设助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

从书记员手写笔录、键盘录入到语音识别笔录,庭审记录方式不断换代升级,而书记员却一直“无法替代”。传统庭审过程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发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语速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庭审后,诉讼参与人也要花费大量时间核对笔录;有时因笔录经总结归纳,可能记录不够全面、准确……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贯彻直接言辞和客观真实原则,确保庭审记录客观、全面、完整,北京三中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为制度依据,自2020年3月19日启动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的记录方式改革,施行以来,共有89件案件通过庭审录音录像方式进行记录,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46%。

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司法为民理念深度融合

此次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不仅是庭审记录方式的转变,更是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司法为民理念的深度融合,北京三中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和独任制试点改革,构建起“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核心,以二审民商事独任案件为重点,以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为保障,以全程庭审直播为要求”四位一体的综合配套改革体系。制定北京市三中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二审独任制实施细则》《在线庭审规范》等十余项文件,明确改革适用范围,细化庭前告知、庭审释明、异议提示等程序保障,规范录音录像操作流程,建立录音录像存储及誊录制度,完善诉讼参与人录像查阅等。

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记录不仅方便法官具象化地回顾庭审,最大化地为裁判提供依据,也通过对庭审过程的“全面、准确还原”促进庭审规范、提升审判效率,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