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7-07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荆门中院紧急解冻账户 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10 16:23:51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5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急解除对广州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某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宿迁市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账户的冻结,倾力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image.png

荆门中院行政庭李国林庭长打电话沟通账户解冻事宜

2019年9月,因广州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涉嫌行政违法,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荆门中院申请对四家公司名下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春节之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地区延迟复工,而省外有条件的地区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复工复产。被冻结账户的四家公司因资金周转难以为继,亟需账户内的资金向员工发放工资、组织生产经营,遂向荆门中院申请解除对账户的冻结。收到申请后,行政庭庭长李国林、执行局副局长扶正军、法官助理江慧敏三人立即赶到办公室,对案情进行仔细梳理和研判,通过电话与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及时沟通协调。考虑到当下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复工复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员工工资及时发放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对四家公司账户解除冻结,并当即提交了解冻申请。尔后经电话合议,一份解封裁定制作出来,执行法官当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解除了对四家公司账户的冻结。

image.png

荆门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扶正军、法官助理江慧敏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紧急解冻账户

在疫情防控期间,荆门中院始终坚守审判执行工作阵地,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依法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