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法院:疫情阻不断的房屋产权执行案
时间:2020-02-22 09:22:29 作者:乔元兀 来源: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人民法院
2月21日,正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佩戴着口罩、执法纪录仪直抵松江河镇长白山雅苑小区一处门市房现场,开展了执行交付任务。 “我院定于2020年2月21日9点30分到松江河镇长白山雅苑小区将以上房屋进行交接!现通知你单位届时到场!收到请回复!”“我因疫情被隔离在外地,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我一定尽力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负责办理此案的刘增亮法官从14日开始,用微信与被执行人沟通,并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传送了《执行裁定书》。 图为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微信截图。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三团队依法对涉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被执行人李某某开发建设的长白山雅苑小区一处门市房予以评估拍卖,依法将房产确权给申请执行人。年前在经一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张某在第二次拍卖中以八十余万元最高价成功竞得该房产,在缴纳尾款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新冠疫情出现了,导致法人、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工作人员被“隔离”外地。负责办理该案的执行法官经与执行局领导研究后,决定利用微信、电话的方式与隔离在外的李某某建立联系,反复协调,最终取得了对方的积极配合。 执行当日,执行法官刘增亮与干警胡继哲、刘基伟三人按时到达执行小区,经开锁对房产核实无误后,现场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将房产如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标的为140余万元的房屋确权案在轰轰烈烈的疫情战役中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图为现场开锁核实执行房产。 “虽然新冠疫情影响到了执行工作,但我们没有等靠,在克服困难的情况下,及时与涉案当事人沟通,取得对方配合,力促执行圆满,让群众满意……”执行局负责人蔺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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