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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制发15条意见 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时间:2020-02-14 14:33:32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5条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统筹推进审判执行主业主责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持依法防控、精准防控、有序防控,推动疫情防控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强化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的责任担当,助力落实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促进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经济平稳增长。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注重平衡各方主体利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依法审理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争议,坚持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助力就业稳定和企业稳岗。依法审理文化旅游、买卖租赁、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合同纠纷,按照不可抗力相关规定妥善处理确受疫情影响合同不能履行的案件。依法审理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外贸企业的案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产权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依法加强有发展前景市场主体的救治,促进实体经济和产业体系优质发展。对因疫情暂时受困但有发展实力的企业,谨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措施,为其纾困复产提供司法助力。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着眼江西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标,加强疫情后续影响的预判和司法应对,为疫后恢复重建和做好“六稳”工作提供司法助力。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大金融审判工作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

《意见》还提出,要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妥善审理疫情防控引发的行政案件,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司法便民力度,切实提升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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