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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口罩诈骗10万余元,零零后小伙获刑2年并处2万元罚金
时间:2020-02-13 13:02:07        来源: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

有的人挺身而出

有的人毅然坚守

有的人奉献爱心

然而

就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

竟然还有不法之徒

利用疫情进行诈骗

2月13日上午,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在看守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当庭判决被告人涂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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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涂某,男,2001年2月出生,湖北省大悟县人,在乐清谋生。涂某平时有在网上赌博的恶习。临过年时,因为涂某没有回老家过年,闲来无事又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赌博,又输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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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底,涂某得知全国各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很严重,口罩热销,他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在卖口罩,于是就萌生了出售口罩骗取他人钱财的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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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至2月3日,涂某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谎称自己有大量口罩出售。被害人黄某、余某、宋某等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方式付款向涂某购买口罩。涂某收取款项后,其实根本没有口罩可卖,将骗取的款项用于网络赌博,没有向被害人交货。在此期间,涂某共骗取了黄某等人105000元。

在被害人余某、宋某催促交货及威胁报警的情况下,涂某分别于2月2日、4日分别退还余某、宋某16000元和9000元。

涂某于2月4日到乐清市公安局盐盆派出所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于2月10日赔偿了各被害人全部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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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法院认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涂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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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时期,乐清法院与乐清检察院、公安局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打击涉疫情犯罪力度,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被告人涂某诈骗案从案发到判决共十余天时间,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只用一天时间便安排开庭并当庭判决,以此发挥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打击涉疫情犯罪行为。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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