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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法院慈善分会启动绿色通道 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援助款
时间:2020-02-12 17:54:44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疫情当前,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可避免地也受到影响。可是,一些因执行款项未受偿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应当被及时、充分保障。日前,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法院分会作用,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司法援助,为一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解燃眉之急。

工人作业过程中受到损害 起诉发包方和承包方

2015年,老周(化姓)受包工头罗某雇佣,为宁波某硅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钢公司)完成某项工程。2017年6月的一天,罗某指派老周作业,老周用气割机切割铁桶时不慎发生意外。因此受伤的老周被送往医院治疗56天。伤情稳定出院后,老周返回老家四川,接受后续治疗。

经鉴定,老周因外伤致右胫骨多发粉碎性骨折,伤后骨折长期不愈合,为伤残八级;烧伤前驱干部及左侧腰部、左上臂、左手背皮肤瘢痕面积约占体表面积18%,为伤残九级。

2018年8月,老周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工头罗某和硅钢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扣除之前已支付的26.34万元,罗某仍需赔偿17.73万元,工业公司则承担8.81万元的赔偿责任。

疫情突发影响执行 法院慈善分会快速发放援助款

判决生效后,一直未能收到赔偿款的老周,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工业公司履行了自己该承担的全部赔偿义务,而罗某却只陆续支付了10万余元。

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罗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罗某名下无动产、无有价证券,只有银行账户里的3000余元存款,以及一辆轿车。法院遂将该银行账户冻结,并通过该院与市车管所建立的专网,线上查封了上述轿车。

期间,罗某一直没有露面,执行干警多次尝试与他联系,但均未果。法院通过手机短信、邮寄方式向其送达《限期交付车辆通知书》,也始终未得到答复。因罗某既不交付已被查封的车辆,也不向法院说明原因,其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布控措施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就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多地交通管控、协助单位延期复工,法院线下查控工作受阻,执行进度一时停滞不前。可是,另一方面,两年多来,老周因事故不能自理生活,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十分沉重的经济压力,且后续治疗等仍需大笔开支。

进退维艰时,承办本案的执行干警想到了慈溪市慈善总会法院分会。之后,老周通过“移动微法院”在四川老家远程向慈溪法院提交了援助申请。2月7日,市慈善总会法院分会启动绿色通道,迅速审核案件和老周相关情况并作出决定,同意给予老周援助款2万元,帮助他渡过难关。

市慈善总会法院分会于2018年5月29日在慈溪法院挂牌成立,是浙江法院系统首个慈善分会。对因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司法援助,让他们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截至2019年底,共为70余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援助款220余万元。

“疫情期间,法院线下执行工作虽一定程度上受阻,但相关线上网络查控工作、线上和解等工作仍正常开展。相关当事人可通过‘移送微法院’与执行法官进行线上沟通,了解相关案件进展。另外,被执行人切勿有侥幸心理,利用疫情故意逃避执行的,将被严厉查处。”执行干警提醒,当前,满足相关条件的当事人如需向法院慈善分会申请司法援助,可通过“移动微法院”与相关执行干警联系或拨打0574—63912536、0574—6391268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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