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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你是为了执行,接送你是因为疫情
时间:2020-02-06 12:44:49    作者:林杭    来源: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月5日上午10时许,104国道乐清、温岭交界处,用于隔断道路的栅栏两侧各停着一辆法院警车,一侧是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的,另一侧是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的。

一名被执行人从温岭法院的警车上被带下来,经过交警测量体温后,移交给栅栏另一侧的乐清法院。乐清法院执行干警将该被执行人接回,送交南岳镇政府进行防疫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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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被执行人方某是南岳镇人,曾欠李某货款45万余元,后因生意失败,未能偿还债务。经乐清法院判决后,方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申请执行后,乐清法院以方某未如实申报财产纳入网上布控。1月21日,方某到温岭火车站接朋友时,被当地派出所控制,由温岭法院代为送到当地拘留所拘留。

2月4日,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方某拘留期限届满,而眼下正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攻坚期,乐清、温岭都实行交通管制,被执行人无法回乡,再则,因疫情防控需要,乐清严格落实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加强流动人员排查与管理,如果放任方某不管不利于疫情防控。乐清法院执行局与温岭法院执行局、温岭拘留所联系,商定由温岭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送到两地交界处卡口,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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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上午,乐清法院执行干警周建新、陈晓如约来到乐清、温岭交界处,将被执行人方某带回乐清。并将方某带到当地镇政府进行疫情排查。

方某承诺,回乡后会如实告知自己外出及回乡情况,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隔离安排,服从村居和乡镇的各项检查,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法院和村居委会、镇政府的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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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送方某的途中,法官继续做方某履行法律义务的思想工作。方某对自己未能履行法律义务而惭愧,让两家法院干警大费周章接送感到难为情。他说:“我眼下实在没有钱履行偿还义务,不然,谁会愿意大过年的呆在拘留所里过年呢?接下来,我一定配合法院处置我的财产,尽快将钱偿还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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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责任必须扛在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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