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快、好、稳、细”四字经做好涉民生执行工作
时间:2014-07-29 14:46:34 作者:张泽华 江鹏程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2014年,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将在北京怀柔举行。随着国际会都建设进入冲刺阶段,因征地拆迁而衍生出所有权确认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和继承纠纷等涉及民生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在此过程中,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紧密围绕APEC会议筹办这一工作大局,在执行工作中做到“快、好、稳、细”, 妥善解决辖区涉民生执行案件。 做到“快”、效率优先。怀柔法院规定,除特殊案件外,所有涉民生执行案件均要在两个月内“执结”,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减少维稳风险点,保障会都建设顺利进行。同时,在处理涉会都案件过程中,专门开辟“绿色快执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强力执结,切实保证司法执行效率,为会都建设营造稳定的外部坏境。 做到“好”、多措并行。对执行瑕疵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在保证执行效率的同时要求所有执行人员严谨、依法执行,切实规范执行用语,坚持文明执行、热情服务,力戒简单生硬、推脱搪塞,做到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信息透明化。对于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做好释明和情绪疏导工作,及时安抚被执行人情绪,站在被执行人角度权衡利弊,进行说服劝导,促进其主动履行义务,甚至帮助被执行人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悉心周到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尊重与温暖。 做到“稳” 防控结合。针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众型案件处理时间跨度长,解决难度大等工作特点,怀柔法院要求所有涉众类执行案件进行归纳分类,在执行分案前都要进行风险提示,分案后划定责任组,执行行动前进行集体研究。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保持信息共享畅通,对于可能引发舆情的风险点及时与院新闻部门进行沟通,更好应对涉法舆情工作,并报主管院领导沟通协调,确保无涉执行负面舆情产生。 做到“细”字,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配置执行资源,充分调动干警主观能动性;通过简化而严谨的精细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和管理成本的耗费,将执行工作由粗放式管理向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公开化有机结合进行转变,促进执行质效最大化,保障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周期、涉执行信访率“两升两降”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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