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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集中宣判7起森林失火案
时间:2014-07-03 12:11:56    作者:黄培英 汪建民    来源: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为了遏制麻城山林失火案件频发的势头,教育广大群众提高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7月2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在张家畈镇对7起山林失火案件依法进行了审判,近千余名群众旁听了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的7起案件,涉案过火面积累计达215.1公顷,林木直接经济损失共计485246.22元。其中单案最高过火面积达100.8公顷。火灾起因有上坟焚烧火纸、燃烧麦秆、药杆、燃放火炮引发火灾等。如毕某政失火一案,系因被告人毕某政在某寺庙前用自带的打火机点燃火炮后,致使烟花弹落在寺庙周边的杂草中引发的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95025.8元,毕某政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毕某政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却因疏忽大意,防火意识差,引发森林火灾,实则令人叹息。

麻城位于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全市有林业用地面积219.37万亩,依据“绿色麻城”的发展战略,林业发展迅速,但近年失火案件频发,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对麻城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今年,该市法院加大了对失火案件的打击力度,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组织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看庭审;通过电视台加强对森林防火法规的宣传,有效警醒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该市法院通过对失火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扩大惩治失火犯罪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麻城生态环境,确保山更清、水更绿、林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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