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袁江华院长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并当庭宣判
时间:2014-06-23 17:51:2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2014年4月9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院长袁江华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起抢劫犯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2013年12月,被告人张某持刀对出租车司机沈某(女)实施抢劫,劫得被害人拎包一只,内有人民币7000余元、黄金手链等物品,后驾驶被害人轿车逃跑,并将车辆丢弃。经鉴定出租车价值人民币5.2万元,黄金手链价值人民币3600余元。 庭审中,袁江华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环环相扣,依法推进。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抢劫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近年来,江都法院大力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工作机制,使院长、庭长穿起法袍、敲响法槌,带头走进审判执行一线,以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努力促进审执质效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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