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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法院发布涉农行政诉讼情况 乡镇政府为被告诉讼案件超九成
时间:2018-12-07 08:47:38    作者:宣天    

12月6日上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涉农行政案件审理情况,以及为助力怀柔乡村振兴采取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并发布保护农民权益等三个典型案例。

据悉,2017年,怀柔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306件,其中涉农行政诉讼案件154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0件,涉农案件共计224件,占比73.20%。

2018年截至11月底,怀柔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674件,其中涉农行政诉讼案件498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8件,涉农案件共计556件,占比82.49%。

从所涉行政机关来看,涉及乡镇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园林绿化局、环境保护局、民政局、水务局、农业局等。近两年,以乡镇政府为被告的涉农行政诉讼案件居多,占比93.37%。

从受理案件的类型来看,行政诉讼案件主要为要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要求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行政赔偿及要求乡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主要为非法占地、破坏耕地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类案件。

从案件所涉范围来看,主要集中在乡村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及农村经济管理等方面。

据悉,怀柔法院在处理涉农案件中,强化被告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从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处罚幅度等不同层面和环节,全面开展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做好案件审理中及判后的释法明理及答疑工作,耐心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促进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理解,努力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据了解,从2017年6月开始,怀柔法院开展了“一村一法官”主题实践活动,百余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下乡镇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服务1658次,用群众最熟悉的方式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实现了权益维护与纠纷化解同频共振。

为实现普法作用最大化,怀柔法院探索出将乡村普法宣传与该院“一村一法官”活动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以案释法等百姓听得明白的形式讲授农村日常法律纠纷涉及的法律规定,讲授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村民法制观念的不断强化,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干任何事先想到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为乡村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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