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6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周强就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认真做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
时间:2018-11-07 22:32:40        

WechatIMG180.jpeg

摄影:吕佼


本报青岛11月7日电(记者 乔文心)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今天在山东青岛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就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全面总结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成绩和经验,认真做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努力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多年来,各级法院围绕大局,坚持改革创新,认真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江经济带和海洋强国等重大战略,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认真研究分析国际公约和惯例,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和海事规则谈判,展示了我国司法良好形象,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服务改革开放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强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对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两个维护”,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以扎实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精品审判战略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新时代改革开放前沿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为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要大力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司法人才,为做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