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6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人物 >> 人民调解员 >> 正文
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
时间:2014-04-22 17:29: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今天,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了解到,去年兵团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725件。

兵团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师、团场(街道)、连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联系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稳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同时,兵团各级人民法院和信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窗口,拓宽人民调解工作渠道,加快人民调解机构网络建设。目前,全兵团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718个,培养发展人民调解员2995人、纠纷信息员3.1万人,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兵团法院注重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素质,帮助他们建立专业化和社会化调解队伍,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规范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目前,兵团已有359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占人民调解员总数的2%,首席调解员调解案件5632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29%。此外,兵团法院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通过兵团党委的领导,在兵团各团场(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兵团法院狠抓矛盾纠纷排查预防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建立逐级调解制度,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重大矛盾纠纷集中调处”等活动,实现了兵团辖区“小纠纷不出连(社区)、大纠纷不出团(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王旭璐]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