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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9
星期天

《中国审判》2019.14 228 出版日期: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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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君玉 青春在法徽下绽放

文 | 黄文媚

黄君玉是一名80后女法官,有着平和的笑容,坚毅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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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法官黄君玉

“在案件的海洋里,总要面对各种挑战,但每一个案件都体现着法律的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法官的使命。”这是黄君玉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她总是以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待工作总是一丝不苟,全心奉献。

2008年,大学毕业的黄君玉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工作。这个坚毅果敢的姑娘,在审判台上逐梦前行,用奋斗和汗水谱写出青春的诗篇。在法院工作的十年间她先后荣获“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个人三等功”“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青年卫士”等各类荣誉表彰20余项。

笃志

踏实进取洒青春

业精于勤,行成于思。进入法院工作十年以来,黄君玉曾先后从事刑事审判、诉讼立案、民商事审判等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磨练,成就了她爱岗敬业、踏实进取的品格。

20125月,黄君玉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后,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审判中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没有一起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45月,黄君玉被调到了立案庭。在立案庭工作期间,黄君玉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电话,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畅通维权信息渠道,真诚为来访的妇女同胞提供法律援助。同年,黄君玉被评为“三八红旗手”。

2015年以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黄君玉敢于担当,勇于挑战,积极投入到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到20195月,她共办理民事案件近1000件,每年审理的案件数量均在全院名列前茅,服判息诉率达99%。因黄君玉办案效率快,审判质量高,迅速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业务骨干。2019年,黄君玉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对于一名法官而言,公正司法是生命线。十年来,3000多个日日夜夜,她那忙碌工作和伏案疾书的身影,都是对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和公正司法使命的最好诠释。

明辨

定分止争赢公信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多年审判工作的历练和打磨中,造就了黄君玉沉稳干练、明辨笃实的工作风格。

2016年,黄君玉所承办的一起原告彭某诉被告广西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开发商拖欠原告彭某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钱被拖欠,以至于大量的农民工上访、闹访。黄君玉收到案件后,认真审查案卷,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因涉及工程量及工程款的结算纠纷,必须进行评估鉴定方能裁判。为避免因鉴定时间过长导致原告的情绪冲动、农民工闹访等情况的发生,她耐心细致地向原告方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成功地安抚了众人的情绪,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后果。

为了尽快缩短鉴定时间,黄君玉积极与司法鉴定机构联系,督促机构尽快作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出来后,她立即开庭审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管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审理过程中原告情绪还是颇为激动。由于双方争执意见比较大,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在庭审结束后,黄君玉加班加点,结合庭审证据,在多达十余卷的案卷里埋头苦研、抽丝剥茧,细列了每一项工程款的收支情况,最终写出了43页、共2万余字的判决书。判决之后,原、被告对黄君玉法官细致而耐心的审理十分满意。开发商及转包方愿意支付工程款给原告彭某,极大地维护了原告以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了定分止争的目标,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为民

耐心调解促和谐

和风细雨,润物无声。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黄君玉积极探索调解方式方法,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9321日,一起被告多达16人、时间跨度长达2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黄君玉多次组织开庭及努力调解下撤诉,最终圆满结案。

刘某强向桂平市某银行借款,因到期迟迟不还,20179月,银行将借款人刘某强及抵押担保人共16名被告一同告上法庭,要求结清贷款本息。

收案后,黄君玉迅速了解分析案情,及时组织双方进行开庭,并认真做借款人思想工作。一方面,借款人一开始表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临近开庭时,突然变卦,以筹款数额较大、需要时间为由申请延期开庭。另一方面,由于抵押人数较多,且部分抵押人对抵押合同不满,申请笔迹鉴定,法庭只得休庭委托鉴定机构作笔迹鉴定。在休庭阶段,黄君玉一有时间就动员借款人积极筹钱偿还欠款。

当鉴定结论出来以后,黄君玉立即组织开庭,但此时其中一名被告死亡,造成第二次开庭无法如期进行,案件又陷入了僵局。黄君玉迅速按照法定程序追加死亡被告的继承人参加诉讼,之后又迅速安排开庭。期间,黄君玉耐心细致地向借款人释明法理,阐明欠债还钱的道理,并说明一直拖欠借款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造成严重后果。经过反复多次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借款人终于同意在开庭前履行还款义务,并在庭审前履行完毕,银行因此申请了撤诉。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案件因为部分抵押人申请笔迹鉴定产生的几万元的鉴定费用再一次陷入了僵局。如果此时银行申请撤诉,该笔鉴定费如何处理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抵押人不同意负担,银行不同意负担,借款人也不同意负担,三方各执一词。黄君玉又一次做起了借款人的思想工作,摆明利害关系。在黄君玉的积极劝说下,借款人同意负担鉴定费用,并在32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

以行践言、不辱使命是黄君玉的担当。岁月,见证了黄君玉法官对法治事业的一片赤诚与丹心。她用十余年的青春执着追求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那些平凡又充实的日子,砥砺着意志,信念之辉在法徽下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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