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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8.02(上) 192 出版日期: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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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 保障和促进区域发展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张严方

2018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得到自治区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以95. 32%赞成票通过,比2016年提高了5. 82%

五年来,广西法院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广西法院在保障和促进区域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先后8次在广西召开执行工作、外事工作和司法服务“一带一路”等现场推进会,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广西经验。

   坚持创新驱动 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广西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号令,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执行得了”,在全区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

2017年是广西“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全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45263件、执结123465件,同比分别上升24.96%21.04%,标的到位192亿元,同比上年增加74亿元,上升62.7%……”广西高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在2017年广西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透露。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依法治桂工作大局统筹推进。自治区政府专门行文要求带头履行《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自治区人大把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督查计划;自治区政协把“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基本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为2017年第一次界别协商会议题。

广西已形成“党委政法委领导牵头、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主办、各联动部门积极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实现了由法院单打独斗向各方齐抓共管的深刻转变。

2017年以来,广西三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9万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5. 88万人次,司法拘留6711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72人次,判决拒执罪5253人,判处1个单位法人罚金,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针对查人找物难与财产处置变现难两大顽症,广西高院部署推动各级法院不断创新解题方法,多措并举撒下威慑之网,逐个攻克难题。河池、贵港、百色等地法院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精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南宁、玉林、来宾等地法院实现了依靠公安交警部门定位查询、控制被执行人车辆;柳州、崇左、梧州等地将综治网格化系统平台共享至法院执行系统;桂林市中院实行律师签发调查令,南宁市两级法院引入执行悬赏保险机制等,有效探索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广西高院与自治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不动产查控系统建设,率先面向“总对总”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开放使用,查人找物实现由传统“登门临柜”向现代“网络查控”变革。

据统计,全区法院2017年共向联动单位发送查询请求422万余条,收到涉及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反馈信息305万余条,涉及被执行人108829人,查询到资金728亿元,解决案件82812件。

20173月,广西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网络拍卖操作流程规范(试行)》,在全国率先推出当事人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询价确定起拍价等创新做法,破解拍卖机制障碍。通过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区法院处置财产时限平均缩短30天,取得“三高两低”(受众率高、成交率高、溢价率高,成本低、投诉率低)的良好效果。

20173月下旬至12月底,全区法院通过内网系统推送拍品9 951件,成交金额42.33亿元,标的物成交率85.53%,溢价343.1%,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1.293亿元,司法拍卖率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二。

服务“一带一路”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

“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广西有条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立足独特区位,全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推进关键项目落地,夯实提升中国-东盟开放平台,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就广西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随着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广西在国家对外开放大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作为承担着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要职能的人民法院,近年来,广西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东盟各国司法界的积极参与下,广西先后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国际司法交流活动,为优化区域合作法治环境,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和服务。

2014916日,首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广西南宁拉开帷幕,来自中国和东盟的9个成员国的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大法官40多人出席会议,并围绕“司法改革与投资环境的完善”等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和磋商,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司法领域务实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201768日,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南宁举行,来自东盟、南亚等16个国家的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共商加强司法服务区域合作交流,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

两届论坛均通过《南宁声明》,见证了广西法院在深化司法合作、对发展国际司法合作发挥的积极促进作用,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注入了新的活力,更为护航“一带一路”建设,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201769日,参加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的与会代表共同见证了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东盟国家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在南宁揭幕,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水平,为中国和东盟、南亚国家的繁荣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766日,第三次全国法院外事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广西法院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外事工作发展,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广西各级法院要通过法律服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广西自治区高院院长黄海龙表示,一定准确理解、科学把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明确“一带一路”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做好司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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