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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8.02(上) 192 出版日期: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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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加快诚信社会建设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曾妍

近日,平江县等5家法院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协同执行涉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大型企业执行案件共339件,执行到位金额295万元,促使当事人达成2800多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查封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价值8800多万元。这是湖南法院创新协同执行机制,依法保护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又一战果。

2013年,湖南法院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819件全部清理完毕。

2014年,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指挥的执行工作机制。

2015年,向全国15家高级法院倡议并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助机制,破解异地执行难。

2016 年,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在2013年与在湘23家商业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拓宽执行网络查控范围,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动车、股权等财产的网络查询全覆盖。

2017年,刀刃向内,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解决司法拍卖信息不对称问题,控制执行廉洁风险;强力推行“一案一账号”制度,堵塞执行款管理中的漏洞,及时兑付当事人权益。与省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授予相关荣誉的通知》,与红网合作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被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评为“优秀成员单位”。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

五年来,湖南法院执结案件64.6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29.2%。对1.7万名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0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4万条,倒逼15%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联合省直40个部门建立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使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已经形成,为优化执行环境,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打下了基础。

20171月,湖南省委办公厅以2017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湖南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进入新阶段。湘潭、常德、益阳、张家界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打击拒执犯罪协调机制,娄底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纳入综治考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永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敦促被执行人于通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到执行法院申报可供执行的财产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湘潭县法院审理了湖南第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并依法判处刑罚……全省法院多措并举,依法打击失信拒执犯罪,强力构建诚信秩序。

“全省法院将着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场硬仗,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湖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正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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