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19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理事会 >> 图片新闻 >> 正文
埇桥区法院送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2016-08-10 12:52:36    作者:阮传宝    来源: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图1. 法官在认真听取受害人遭受“家暴”的细节讲述。

     图2. 在被告居住地,法官把“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给他。

     图3.法官在被告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向民警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节。

    图4.在被告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完送达手续后,民警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8月5日下午,安徽宿州市埇桥区法院栏杆法庭法官向辖区杨庄乡高庄村一起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当事人户籍地派出所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这份裁定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宿州全市法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当事人若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施暴人的肢体和精神等暴力行径作出的一种司法救济措施。此部法律颁布实施的当日,埇桥法院就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了大规模的新法宣传普法活动,日常工作中,更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