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5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文学 >> 诗歌 >> 正文
为邹碧华点赞
时间:2015-02-27 11:00:22    作者: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 黄忠影    来源:《中国审判》网刊

你姓邹

名碧华

有过甜美的爱情

有过幸福的家园

留下片断

后人惊叹


你姓邹

名碧华

像碧绿的荷花

像青绿的碧波

留下草根

后人致敬


你姓邹

名碧华

做人具备坦白的风格

做人具备坦荡的胸怀

留下现象

后人追思


你姓邹

名碧华

以自己的才华著更其完美的文

以自己的人格做更其完美的官

留下精神

后人咀嚼


你姓邹

名碧华

书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一门科学

书写的“法律共同体”成为一个新命题

留下探索

后人总结


你姓邹

名碧华

作为司法改革试点的设计者

始终迎难而上历尽甘苦

作为司法改革试点的执行者

 始终不计毁誉担当直到英年早逝

留下悲痛

后人感怀


附言:

我有感于《致敬邹碧华》一文,载《中国审判》杂志2015年第1期。该文记载: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遽然离世,引发人们不约而同的致敬,法院系统乃至法律界为之深深悲痛。我们感怀他的学识、胸怀和视野,更敬佩他迎难而上的改革勇气和不计毁誉的担当精神。在“工作篇”、“生活篇”、“作品篇”的栏目上,配发邹碧华的工作照,生活照、作品照。欣赏阅读后,我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首小诗。读者朋友,你不觉得,该为邹碧华唱一首歌了吗?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