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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17名被害人“小年”喜领退赔款
时间:2015-02-12 10:44:48    作者:徐西江    来源: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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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郯城县人民法院涉案退赔款发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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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失主排队领取退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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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法官认真核对失主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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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失主领到退赔款后感到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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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五、领取退赔款的失主在退赔款发放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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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六、失主送来锦旗对法官表达谢意

2月11日是农历“小年”,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举办涉案赃款发放仪式,17名被害人到现场喜领79671元退赔款,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过了一个愉快的节日。

此次退赃大会的赃款涉及到该院近期审结的9起“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类案件,案件涉及面广、受害群众多、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为农民,涉案赃款大多是农民的血汗钱。其中,被害人竺清和是浙江省奉化市溪口镇人,在一起婚姻诈骗案件中被骗20000元,接到郯城县法院法官通知领取退赔款的长途电话后,喜出望外,连夜驱车赶到郯城,领取退赔款后专门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近年来,郯城县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既认真贯彻“严打”方针,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又切实坚持“以人为本”要求,积极适用罚金刑,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尽最大可能不让人民群众经济受损、财物受害。2014年,该院审结此类案件42起,退回赃款5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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