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2-13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图片故事 >> 正文
重庆奉节山乡法庭建成“微型博物馆”
时间:2014-12-16 15:25:10    作者:饶国君 唐华强 覃辉    来源: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法庭文化1.JPG

         图一、“微型博物馆”内陈列的昔日办工用具,屏风上为历任庭长肖像

法庭文化8.JPG

         图二、陈列在“微型博物馆”内的第一代警灯使用证和执行公务证

法庭文化10.JPG

         图三、80年代以前使用最为普遍的手写庭牌和木质方形印章

法庭文化11.JPG

                  图四、实习生小霞在“微型博物馆”体验艰苦岁月的办案之难,追忆先辈们的奋斗历程

法庭文化12.JPG

                  图五、现任庭长唐华强(右一)介绍微型博物馆内收集的陈列品的年代

12月14日,印证了一段基层司法历史的“微型博物馆”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初步建成。110余件实物、30余帧珍贵照片及60多卷(册)有代表性的文书、档案,生动勾勒出一个山乡法庭的发展脉络和光辉岁月。

奉节县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驻地梅溪河畔康乐镇,现辖5镇2乡,人口31万,年均办案800余件。该法庭最早成立于1950年12月(时名为分庭),正式挂牌于1956年6月,至今已有65周年历史,其间历经6次改革调整,是三峡库区自建国以来设立最早的法庭之一。在深化法庭建设、增强法庭功能、活跃法庭文化中,这个山沟沟里的法庭挖掘历史素材、人文底蕴,筹建出了再现昔日峥嵘的“袖珍博物馆”,旨在从传统里吸取精神营养,从乡愁里焕发拼搏力量。

目前,该“微型博物馆”已被奉节县法院确定为“院史教育基地”,待进一步建设完善成熟后,亦可向社会开放,作为公众了解司法和青少年学习法治的平台。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