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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法官应有的职业素养
时间:2014-10-09 11:39:21    作者:钱星汝    来源: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耐心在辞海中的解释是不急躁﹐不厌烦;不急躁﹑不厌烦的性格。每个人都有耐心,但是不同的人对待事情、对待人的耐心程度和持续时间是不同的。法官作为一个维护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业,对待人或事应该比一般人更有耐心,不急不躁、不厌烦。
    耐心是法官必备的职业素养
    法官是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不仅是审判中程序的管理者也是实体的裁判者,因此,法官除了要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还应该具备足够的耐心。
    在现实中,没有耐心的法官没有耐性听完当事人的陈述,随意打断当事人的陈述,特别是当事人无关案件事实的陈述,这个时候,当事人心里很容易对办案法官产生反感,对法官产生质疑,质疑法官是不是收了对方好处,不许我说话,偏袒对方。耐心的法官,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事实和发表辩论意见的自由,不随意打断起说话,从某种程度上说,也保证了当事人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
    司法实践中,很多基层法院,特别是民事审判庭,大多面对的是了解一点点法律知识的普通人,涉案的官司也许是他的第一次官司,也许是一辈子中唯一的一次官司,他们希望自己的诉求能得到支持。然而,有些人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可能会被驳回,这个时候,面对茫然无助的他们,法官对给予一点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耐心的解释和劝导,他们就会明白和理解法官的心意,最终接受法官的劝导或者调解。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曾办理过一件案子,一位老作家因稿酬问题与出版社起了纠纷,从而将出版社诉到法院。庭审中,老作家情绪非常激动,陈述的时候一遍又一遍重复,旁听席上的人都进入了梦想。而宋鱼水则一直专注地听着,不时轻轻点头。过了中午12点,老作家的情绪才缓和下来,此时,宋鱼水才用老作家能懂的语言向其讲解有关出版合同的法律规定,指出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不当之处。老作家听后一言不发,半晌,突然站起来说:“法官,这事发生以后,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我讲话的人,你对我尊重,我信任你。我尊重法庭的意见。”最终,此案以调解结案。也许,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是毫无疑问,耐心,是法官必备素养之一,也是纠纷得以化解的关键。
    耐心是法官举重若轻的情怀
    对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能只是说说而已,要将耐心贯穿在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中。
全国优秀法官翟树全对当事人就特别有耐心,有一次,一个年轻人来到法庭,进门就要找翟树全,他说:“我是老林太太的外孙子,为了我姥姥的事,翟法官去我家跑了好几趟,我姥姥赡养的问题解决了,让我来谢谢翟法官。”这是一起赡养纠纷,翟树全多次骑着自行车到村屯寻找老林太太的儿子,并向其送达传票等诉讼材料,从而使得案子按时开庭。在法庭上,翟树全对老林太太的孩子进行了善意地批评教育,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把人性情感与法律理性同时注入了耐心的调解过程中,使得老林太太的孩子从内心对没有赡养老林太太感到内疚,从而使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翟树全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对待案件、对待当事人有耐心,不仅仅是为了结案,还是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这种关心是作为法官在办案之时一种举重若轻的情怀。还是从老林太太赡养纠纷的案子来看,翟树全不辞辛苦跑到老林太太家了解情况和多次跑到老林太太儿子居住的村屯找他们,不仅仅是为了尽早完成结案任务,还是为了使老林太太与儿子们尽早和好。老林太太的儿子能肩负起对老林太太的赡养责任,使得老林太太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享受一家人在一起的天伦之乐。
    翟树全这位一辈子扎根基层的普通法官,也许并无多少过人之处,但是他始终拥有着一种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怀的,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开到群众心坎上。在审判工作中耐心细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甘当司法为民的“老黄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理解、尊重和支持,对人民司法工作饱含耐心便是对他一生法律事业的最好诠释。
    耐心是法官应有的工作作风
    对待案件耐心,除了是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有耐心,在案外也应该有耐心。
    翟树全在这一方面就做的很好,他看到老百姓手头不宽裕还要缴纳诉讼费的情形,很同情,经常多费几句口舌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诉前,为老百姓省点钱。一次,一老太太哭着到法庭因为60元的猪仔,要与儿子对簿公堂,翟树全经过询问在了解事情经过的之后,安慰了老太太并从法律角度讲解了立案的条件,还从具体矛盾上分析了厉害关系,从好的方面进行了劝导,使得老太太从激愤的心情中缓过来,高兴的回家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学到,办案不是目的,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才是目的,为老百姓解决问题需要具备足够的耐心。
    在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例子。赵某和胡某本是好友,胡某因生意周转向赵某借钱并出具了收条,后来因胡某因为生意失败无法偿还赵某的钱,赵某遂将胡某起诉到法院。承办法官罗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原来是好朋友关系之后,就分别多次通过电话劝说两位当事人,对于罗法官耐心的劝导,两位当事人私下达成了协议并撤诉结案。本以为这个案子就此了结,可谁知,有天,赵某突然打电话到办公室指明要找罗法官,原来,胡某因为经济困难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还赵某的钱,而此时赵某也急需用钱。这个时候,罗法官并没有因为案子结了就不去管这件事了,罗法官立马拿起电话打给胡某了解情况,胡某认识罗法官办公室的号码,故意不接电话,在多次拨打胡某电话,胡某不接的情况下,罗法官换了一个办公室的电话给胡某打过去,胡某终于接电话了,罗法官仔细的询问了情况,确实是因为胡某经济困难而还不上赵某的钱。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罗法官再次拨打了赵某的电话,耐心的做起了工作:“赵某啊,我向胡某仔细的了解过了,他最近真的是手头比较紧,但是他承诺一有钱就立马还你,你们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你应该相信你的朋友……”罗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利用休息时间给胡某电话:“胡某啊,赵某在你困难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借钱给你了,你们多年的兄弟伙,你还是尽快将钱还给他嘛……”经过罗法官多方面的考虑和耐心的劝导,双方再次达成了协议,胡某将款还给了赵某,还款金额少于原借款,双方均无异议,都很感谢罗法官,两个兄弟伙不但没有因为借款纠纷产生裂痕,反而关系比原来更好了。罗法官与翟树全一样,都耐心对待案件、对待当事人,贴心、用心的为当事人考虑,耐心的劝导当事人,从而解决当事人的难题。
    耐心不仅仅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更是法官工作的责任心体现,更是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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