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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法官代言
时间:2014-07-29 17:02:15    作者:刘莲    来源: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上世纪80年代末,我大学本科毕业后分配到邵阳一家国企工作,在国企供销科一干就是5年。94年10月,那个时代还没有正规的公务员考试,但是法院、检察院可在那一年在全省首次公开招考,尽管那个时候大学生毕业生很少,但报考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是大学毕业生,我有幸参加了这次考试,从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一路过关斩将,终于百里挑一地录进了法院。正式进入法院上班,已是第二年的5月,那一年7月1日《法官法》正式实施。因为有一年的试用期,所以没有赶上末班车直接被任命为法官。于是在96年参加了全国法官资格考试(那时没有司法统考),97年才被正式任命为法官。

近20年的法院工作, 虽然我只是法院一名普通的法官,周围还有很多像我一样普通的人,并没有什么丰功伟业,但平凡的我们却始终坚守着,忙碌着,奔波着••••••所有的点滴只为了解决一件件纠纷,打击一桩桩犯罪,还社会一份公平,给百姓一个平安。

每年审判案件上百件,而全年工作日只251天,而且在这有限的工作日中,还要被有关部门抽调去搞城管、卫生、植树,加上每年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真正用来审判案件、研究案件、调解案件的日子一年也只在200天左右。天天满负荷的工作,回到家里有时还在写判决书,家务,教育孩子的事,很少去做,但收入却与普通的公务员一样的。由于地区的差异,很多年轻有为的法官都被选调到长沙、广东等经济活跃、相对收入高的地区工作了,我所在的法院,差不多是每年被调走一个。而我们这些当年所谓的“精英”,因为年龄早过选调的界限,只能选择继续留任。

最近比较流行的一句话——“你幸福吗?”我问自己:“作为一名法官,你幸福吗?”我跟同事们时常开玩笑说:“我们是领着卖白菜钱却操着卖白粉的心。”看着做律师的同学每年上百万的收入,讨论着某某公司上千万的合同,我们在思考是,这一千块钱是还的本金还是利息,这个电视机是判给女方还是男方。同样是法律问题,凭什么别人讨论的那样崇高,而我这里却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呢。后来想想,崇高毕竟是少数人,柴米油盐才是老百姓所要的生活。身处基层,每天面对的就是张家的树挡了李家地里的光,王家的墙体越过了赵家的地界,刘家欠着姚家的钱,唐家的狗咬了曾家的小孩。事儿虽小,但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甚至是刑事案件。所以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是必须的。当我们一次次上门调查了解,反反复复去沟通化解后,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望着他们脸上的微笑,曾经的累都不是那么重要了,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可是社会上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误会却始终沫之不去,尤其是经过反复调解,双方又互不相让,只能根据事实与法律做了判决,而最终却被当事人误解却常常刺痛着我的心。我不否定法官也有败类,就象社会中也有渣滓,但就整个法官队伍来说,应该是正气压倒歪气,就象在整个社会中正义压倒歪恶一样。

如果有人问我:“你如何为自己代言?”我的回答是——你只看到我审判案件时的不苟言笑,却没有看到我埋头卷宗时的汗水涟涟,你有你对法治的偏见,我有的我对法律的坚守,你否定我判决的公平,我凭事实与法律裁判,你嘲笑司法不独立,不配说正义,我可怜你总是围观,你可以轻视我的力量,我会证明这不再是人治的时代,法官的道路注定是场不平静的旅行,路上少不了利益的博弈和情与法的抉择,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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