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7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理事会 >> 图片新闻 >> 正文
怀柔法院到庙城中学开展模拟法庭现场观摩活动
时间:2014-05-30 10:20:03    作者:江鹏程 王莹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现在开庭…”一声稚嫩的声音传出,端坐在法台上的是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少年“法官”。

这是在5月29日下午,怀柔区庙城中学开展的一场校园模拟法庭,看着台上那虽然幼稚但却一丝不苟的 “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唇枪舌剑,看着“法官”们虽然庭审程序有些瑕疵但却努力控制庭审现场的时候,怀柔法院刑二庭负责人张兵和干警何伟群、王莹不时记录着,而这已经是本年度他们第五次前来中小学指导模拟法庭工作。

为更好的开展庙城中学开展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怀柔法院刑二庭法官在接到邀请之后,一方面积极联系庙城学校,就目前在校学生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家庭状况及存在的一些问题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另一方面积极整合自己以往审理未成年案件的经验,精心设计了一个刚离开学校不久的少年向其原就读学校中小学生索要零花钱,情节严重的案件作为模拟法庭示范案例,让“庭审”素材既具有故事性、又具有教育意义。在“庭审”过程中,庭下小观众们听的津津有味,若有所思。

庭审结束后,何伟群法官从各角色表演情况和案件内容两方面对本次模拟法庭进行了简要点评,并将模拟法庭形式进行扩展,结合自己遇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案例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如何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向同学们作了举例讲解和深入剖析。

活动结束后,法官们和模拟法庭表演者合影留念,并邀请学生们到法院实地旁听法庭庭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