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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业务素质和人文情怀
时间:2014-06-10 11:29:15    作者:张晓霞    来源:北京法院网

扎实的专业素质是成为一名合格法官的基本条件,而人文情怀的培养则是将一名普通法官塑造成法官精英的必经之路。

一种职业如果没有其专业性,人人都可以从事,不会得到社会强烈的依赖感。法官具有专业性是毋庸置疑的,法官的专业是维系司法权威性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法官的专业不仅仅是在法律专业的课本学习中,还需要实践中不断的培训,提高。尽管案件有千种万种,但共同所体现出的法官的专业性是将具体的事实与抽象的法律条文相结合时所体现的规范性和创造性,以及当法律出现空白时,法官运用法理而表现出的智慧以及在审理案件时所表现出的洞察力和判断力。法官只有重视自己的专业性,才能激发法律学习的热情,才能体会忠诚于法律带来的尊严感。

但是,对法官来说,似乎仅仅强调专业性又缺少了什么,如同一个重视自己专业的医生,或许可能为了一个稀缺的病例而不从患者的角度出发而执意积累自己的经验,或许可能面对患者的不满和质疑表现出骄傲与冷漠。但是,这似乎又是职业道德的问题,而不是题目中的人文情怀。其实,暂时还难以诠释清楚人文情怀的准确定义,但它的内涵不同于职业道德,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职业道德是专业性的一部分,在追求专业性的同时,职业道德同时建造。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业道德范畴,但是,当职业经验积累与医治病患重合时,职业道德也无违反之余地,表情上的冷漠和傲慢更是难以有违职业道德之适用。但人文情怀不同,它是一种更深厚的情感,对医生来说是指医生在对健康和生命正确理解的基础上而体现出的对患者的关照和积极的影响,即便是偶有对患者着急生气,传递的却是关心和救助。而法官的人文情怀,是法官在对法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不断地实现正义而体现出的大慈悲的胸襟气度和民本思想。具有了人文情怀,才能更加执着地追求法律的真谛,而不是机械的适用;具有了人文情怀,绝不会为将自己的利益与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衡量;具有了人文情怀,绝不会因为当事人的蛮横甚至无理而表现出不悦乃至生成报复的心理状态。

专业素质和人文情怀是相辅相成的。法官只有具有了人文情怀,才能更深刻地体会钻研业务的真正目的,并更加探求法律的精髓和本质,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实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理念;法官只有不断地刻苦钻研业务,才能真正具有匡扶正义、救济苦难的本领。

法官的专业性本身具有精英层次的属性,这并不是说每个个体属于精英,但法官应当做也必须要做的是逐渐地磨练自己的精英品格,那就是浓重的业务素质和宽厚的人文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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